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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噶千仁波切釋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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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偈

誰人起了大貪將我財,
全部奪走或教他人奪;
自身受用三世諸善業,
回向於彼乃是佛子行。

  搶劫的狀況有非常多種,譬如說小偷或強盜,或是經常發生的訴訟,這些劫奪到底是什麼原因產生的呢?也許是我們在過去生未經他人允許就劫奪了他人財物,也許我們在過去世也做了偷盜、欺騙等事,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過去世享用了父母財物受用而未曾報答,之後就成為冤親債主,這些都是由前世的業力所生。

 

  因此,今生遭遇了搶奪的事情,實際上就如同我們向他人借了許多財物而未償還,形成的債務所致而已。若能夠了解這其中的因果,心中就不會生起瞋心。對於搶奪自己財物的人就不會生氣,不僅不會生氣,還要如頌文所說將功德迴向給他。為什麼要將功德迴向給他呢?這是因為自己已經了解:也許是過去世所積欠他人的債務未償,也許是過去父母對我的養育之恩沒有報答,所以現在只是償還與報答過去未曾清理之債務與恩情而已。並且在此時要迴向,希望一切眾生與我有同樣情形者,它們的業力都能成熟在我的身上,由我代替他們來報答。如此思維之後,還要對搶奪者作迴向,希望他的心念能夠得到成就,希望他的財富受用能增長增廣,無諸障礙。如果能夠如此真實的迴向,這就是布施之中最珍貴者,我們被搶奪的東西也不會浪費掉 。

 

  特別是在現代社會,生意人互相借錢的情形非常普遍,很多人因為債務沒有償還而痛苦萬般。這種情形應當好好思維,一方面要希望自己能還清債務,令內心喜悅,若是朋友有債務無法追回,也要教導他們業因果的道理,讓他們能得到寬慰。因為若是自己過去世真的沒有積欠他人債務,未來透過法律及各種關係,這些錢財還是可以拿回來;若是過去生中的債務所致,這些錢想盡辦法還是一樣無法要回來的,即使是對方心裡想著要還你也沒辦法,因此,對於這些事,自己心裡不要生氣才是。

 

  我們要了解如上的思維是一種非常好的方法,能令自己的痛苦減低。若不是如此思維,當自己失去財物時,首先自己會產生失去錢財的痛苦,其後又產生生氣的痛苦,忿怒又會讓我們墮落地獄道之中,大家想一想,有辦法忍受地獄道的痛苦嗎?因此大家心裡不要感到痛苦,即便失去了很多錢財,自己

的心裡還可以剩下菩提心。若是失去了菩提心,每天只想到自己失去的錢財,將來有一天阿彌陀佛想將你抓上去也沒辦法。因為你一定還會掉到地獄去,為什麼呢?因為你失去錢財之後,每天處於生氣的情況,最後就墮於地獄之中。

 

  如果自己失掉了錢財之後,心裡面想這是我應當償還他的債務,不要產生忿怒。自己償還債務之後,也做了布施,當此布施波羅蜜圓滿之時,將來就會有善的果報。若是更進一步的想,遭到小偷比沒遭遇到好,因為透過這個過程使自己還清債務,又使自己圓滿布施波羅蜜,因此要對這位小偷表示感謝。 心裡面能夠這樣想,止息了自己的痛苦也平息了他人的痛苦,不是很好嗎?

下一偈:第13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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